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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与道德难道真的可以转化

"有关规定,第一次性行为违背妇女的意志,但事后当事人并未告发,后来女方又多次自愿与该男性发生性行为的,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。故检察机关对被告人庄志伟涉嫌强奸罪的事实不予认定"

法律有这样的规定,人性是否真可以有良心发现,这给了高智商犯罪的人一个空隙真的是该高兴还该悲伤;是社会的进步还是人类的思想在开放到如此地步???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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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2007-11-04 16:28